一、险种介绍 该险种主要承保因质量问题造成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,凡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,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,取得正式合格证予生产的民用产品,均可由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。二、保险责任 保险产品由于其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本身的经济损失,并经用户要求投保人履行国家对产品应尽的义务,而投保人未能履行时,保险人按本条款的有关规定,对产品的用户负赔偿责任: (一)修复费用; (二)报废费用; (三)更换费用。 三、除外责任 (一)出厂时为不合格的产品,包括次品、处理品、废品等; (二)用户不按说明书安装、使用或经用户自行拆装、维修过的产品; (三)运输、仓储过程中的损失; (四)保险产品的自然磨损; (五)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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